2024/08/30公開拍賣堆高機1部 (高雄)

2024/08/21


 

主旨:本次拍賣之標的物(如附表),定 113年08月30日下午二點公開拍賣,特此公告。說明:

  1. 本次拍賣由有效標單最高出價且超過底價者得標,開標前或無人投標時,底價不公開。最高出價且超過底價如有二人以上,以願當場增加最高出價者為得標者;如無人願增加最高出價,則以抽籤決定之。但本公司得於開標前隨時停止拍賣,投標人不得異議。
  2. 投標人請完整填妥本公司提供之制式投標單且予密封後,投入本公司所設之標匭,並請於投標前繳清押標金。【押標金,每標金額如附表所示。現場只收現金、台支或銀行本支。若以電匯方式繳納者,請以投標人名義匯入以下帳戶(解款行:華南銀行敦化分行、帳號:130100018680、戶名:新鑫股份有限公司)】
  3. 開標後,未得標者若以現金、台支或銀行本支繳付押標金,可當場領回押標金;未得標者若以電匯方式繳付押標金,退匯程序需至少5個工作天。
  4. 得標者,視為同意押標金逕為扺充標的物之價款,但若未於3個工作日內依得標金額交付尾款時,視同棄標,押標金將予以沒收,不得異議。
  5. 拍賣地點: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55號8樓(電話:07-222-5879)。投標人應於拍賣當日中午12:00前至上開地點繳交押標金後,始得參與拍賣。另本公司得視情形限定進場參與拍賣之人數。
  6. 依前項規定登記並繳交押標金者,得於拍賣當日中午12:00前查看標的物,但不得要求試駕、操作等。拍定以標的物現狀交付,本公司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。
  7. 交付尾款後,本公司僅提供相關拍定證明文件,拍定人應自理過戶程序,且應於交付尾款後10日內領取標的物;逾期領取標的物,保管費用由拍定人自行負擔。
  8. 買賣稅金、違規罰鍰及牌、燃稅等一切相關過戶費用,概由拍定人自行負擔,請自行查明。
  9. 發票買受人以標單所載之投標人為準,拍定人不得事後要求變更發票買受人。
  10. 投標者無條件同意上述說明規定,不得異議。
  11. 本次拍賣標的物如附表所示(如有錯誤,以本公司資料為準):

附表

標別

標的物種類

年份

廠牌

規格/型式

車號/機身號

備註

1

堆高機 2016 TOYOTA 7FBR15 7FBR15-644

原向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妥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。

拍賣以現場標的物為準。

押標金:10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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