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12/08公開拍賣_貨車1部、挖土機2部

2020/11/26

新鑫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公告
主旨:
茲依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取回之標的物(如附表),定109年12月8日下午二點公開拍賣,特此公告。
說明:
1.本次拍賣由有效標單最高出價且超過底價者得標,開標前或無人投標時,底價不公開。最高出價且超過底價如有二
   人以上,以願當場增加最高出價者為得標者;如無人願增加最高出價,則以抽籤決定之。但本公司得於開標前隨時
   停止拍賣,投標人不得異議。
2.投標人請完整填妥本公司提供之制式投標單且予密封後,投入本公司所設之標匭,並請於投標前繳清押標金(每標
   新台幣壹拾萬元正。現場只收現金、台支或銀行本支)。開標後,未得標者若以現金支付當場領回押標金,若以電
   匯方式繳納者,請以投標人名義匯入以下帳戶(解款行:華南銀行敦化分行、帳號:130100018680、戶名:新鑫股
   份有限公司),電匯未得標者無法當場取回押標金,退匯程序需至少5個工作天。得標者,視為同意押標金逕為扺充
   標的物之價款,但若未於5個工作日內依標價交付尾款時,則押標金予以沒收,不得異議。
3.拍賣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2號14樓(電話:02-27025055)。投標人應於拍賣當日中午12:00前至上開
   地點登記並繳交押標金後,始得參與拍賣。另本公司得視情形限定進場參與拍賣之人數。
4.依前項規定登記並繳交押標金者,得於拍賣當日中午12:00前查看標的物,但不得要求試駕、操作等。拍定以標的
   物現狀交付,本公司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。
5.交付尾款後,本公司僅提供相關拍定證明文件,拍定人應自理過戶程序,且應於交付尾款後10日內領取標的物;逾
   期領取標的物,保管費用由拍定人自行負擔。
6.買賣稅金、違規罰鍰及牌、燃稅等一切相關過戶費用,概由拍定人自行負擔,請自行查明。
7.發票買受人以標單所載之投標人為準,拍定人不得事後要求變更發票買受人。
8.本次拍賣標的物如附表所示(如有錯誤,以本公司資料為準):

附表:
標別	   車別	         廠牌	           年份	  規格/型式
	 	
1	   挖土機	         HITACHI	           2018	   ZX55U-5A	

2	   挖土機	         KOBELCO	   2015	   SK55SR-6	

3	   自用大貨車	國瑞                    2014	   JC110-MDW52
(查詢時間:2020/11/26、欠繳罰單:2400元、欠繳牌燃稅費:11502元。前述金額僅供參考,以監理機關為主,請投標人自行查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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